长江证券: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
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
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
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7)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
168,805.1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8,107.5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
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出现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
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和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
(2)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
处分,45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人次和监督管理措
施 4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分别于 2007
年至 2011 年、2014 年至 2018 年、2021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最近三年签署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和珍,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朱烨,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复核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和珍和项目独立复核合伙
人朱烨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
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余宝玉、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和珍、项目独
立复核合伙人朱烨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该项审计
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
险等因素而确定。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5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较上年增加 20 万元系因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审计
工作量增加。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
3
量、责任以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最终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讨论了《关于公司聘
用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以往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认真履行审计工作,拥有专业
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要求。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聘用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函》,详情请见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聘用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聘用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详情请见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
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意见;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相关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