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更名公告2022-05-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更名公告
2021 年 1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7 号文同
意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以下简
称“本次债券”)的发行申请。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次级债券”,鉴于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且因跨年因素,按照公
司债券命名惯例,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发行人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名称确定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
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之承销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
开发行次级债券券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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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级债券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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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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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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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级债券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