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2022-07-06
股票简称:长江证券 股票代码:00078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
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
号楼)
(二期)北座) 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签署日期:2022 年 7 月 1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1〕2381 号),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80 亿元(含)。本次债券采
取分期发行的方式: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本期
债券为本批文下的第四期发行,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309.90 亿元(2022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5.04%,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5.8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20.54 亿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6.66 亿元、20.85 亿元和 24.10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 AAA。
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
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
息,如发现有重大变化,或出现可能对公司或本期债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
事项时,联合资信将进行必要的调查,及时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
结果,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并按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报送及披露跟
踪评级报告和结果。
评级报告披露的主要风险:
经营环境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大。公司主要业务与证券市场高度关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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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周期、国内证券市场持续波动及相关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收
入有较大的波动性。2022 年一季度公司自营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收入下滑。
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占比较高。公司全部债务继续增长,一年内到期的短
期债务占比较高,需对公司的流动性保持关注。
合规管理仍需不断加强。2019-2021 年,行业保持严监管趋势,公司及其子
公司多次被采取监管措施,涉及保荐业务、内部控制、分支机构管理等方面,虽
然公司收到的监管措施逐年减少,仍需不断加强内控及合规管理。
四、宏观经济政策变化风险
我国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及行业政策、国内外经济环境和投
资心理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性。整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不景气、行业政
策变化可能导致客户交易量的下降、市场投融资活动的减少、证券投资收益下降、
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萎缩等不利情况,从而对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资本中
介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自营业务收入等各项业务收入
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状况。
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分别为 272,179.48 万元、-
449,899.90 万元、900,093.06 万元和 503,352.2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一定波动,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波动与公司业务活动
及证券市场表现相关,存在波动风险。
六、新增借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09.75 亿元,借款余额
为 790.18 亿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借款余额为 877.11 亿元,累计
新增借款金额 86.93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28.07%,超过
20%。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
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期债券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能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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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 月以来,国内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国内疫情防控有
效,生产生活趋于正常。但国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如果持续得不到控制,
可能对世界经济及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下,全球经
济以及资本市场的变化也会对国内经济以及 A 股市场产生众多尚不能确定的影
响。若疫情持续得不到控制,对世界和国内经济、A 股市场产生更严重的不利影
响,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八、有息及短期负债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为 8,517,898.5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
例为 61.25%。发行人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负债规模及水平也具有行业属性,
但因有息及短期负债规模较大,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
九、客户信用状况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734,368.05 万元、622,103.21
万元、268,274.28 万元和 387,466.4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6.72%、
4.63%、1.68%和 2.28%。发行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系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所融出的资金,最近三年内,发行人根据市场环境及自
身经营策略调整,该类资产规模呈下降趋势,未来如果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
质押担保物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发行人仍存在该类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十、公司董事长发生变更
2022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董事会收到李新华先生辞职的书面报告,因工作
需要,李新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新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时即生效。李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仍担任发行人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2 年 2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发行人董事会整体部署,董事会选举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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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先生为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发行人
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发行人本次董事长变动属于正常人事变动,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
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投资者适当性条款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
资者及专业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认购。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
者及专业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二、本期债券是否满足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
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
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
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三、本期债券发行要素
本期债券一个品种,债券简称为“22 长江 02”,期限为 3 年期,发行规模不
超过 30 亿元(含)。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50%-3.50%。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将于 2022 年 7 月 7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
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A,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
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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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2 年以来,在地缘政治、全球金融环境
收紧以及新冠疫情等冲击影响下,国内权益市场投资持续走弱。2022 年一季度,
二级权益市场行情普遍下跌,跌幅远高于 2021 年同期,其中创业板指下跌 20%,
深证成指下跌 18%,万得全 A 下跌 14%。受普跌行情影响,公司 2022 年一季度
自营业务收入同比下滑,对公司业绩造成了一定影响。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
84,343.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7.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84.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93.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3,257.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95.29%;基本每股收益 0.01 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 92.31%。发行人 2022 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较大,主要系一季度
市场波动导致投资收益下滑,以及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浮亏所致。截至本募
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业绩未出现亏损。发行人没有影响
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
不会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影响。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不存在相
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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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
本次拟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280 亿元(含 280 亿元)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之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信证券、牵头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联席主承销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簿记管理人
主承销商 指 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的合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 指
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
联合资信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经济实质上之前
原长江证券 指
身
湖北证券公司、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长江证
湖北证券 指
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 年 2 月之前的企业名称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法律形式
石炼化 指
上之前身
长欣投资 指 湖北长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大鹏证券 指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炼化之控股股东
海尔投资 指 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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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荐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长江资本 指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长江期货 指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原名长江证券控
长证国际 指
股(香港)有限公司
长江资管 指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创新 指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
长信基金 指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理益集团 指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资本 指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三峡集团 指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国华人寿 指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出借证券
融资融券 指
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
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
直接投资 指 项目或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
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的的业务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业务对外营业的日期(不包括
工作日 指
中国的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交易日 指 本次债券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3 月
最近三年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报告期各期末 指
12 月 31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最近三年末
12 月 3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方便表述,在本募集说明书中
中国,我国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
区
境内 指 中国境内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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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机构、债券登记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
指
构、中登公司 用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其他本次债券的登记机构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公司关于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公司关于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流通货币
港币 指 港元,香港的法定流通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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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
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
确定。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之前的第 1 个交
易日。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付息债权登记日以兑付债权登
记日为准。
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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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
兑付债权登记日:兑付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
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
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
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次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
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存量公
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
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
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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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2022 年 7 月 6 日
发行首日:2022 年 7 月 8 日
预计发行/网下认购期限:2022 年 7 月 8 日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
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2022 年修订)》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
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50%-3.5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7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22 年 7 月 7 日(T-1 日)15:00-17:00 之间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簿记管
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
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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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超过指定利率
区间范围的询价利率标位无效;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
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6)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2 年 7 月 7 日(T-1 日)15:00-17:00
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
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5608456
咨询电话:010-86451556
邮箱:bjjd04@csc.com.cn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
于 2022 年 7 月 7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
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机构投资者
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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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
《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的
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
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
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22 年 7 月 8 日(T
日)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T+1 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
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2年7月7日(T-1日)前开
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专业
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2022
年7月7日(T-1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
止日之前将上述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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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情
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
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
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
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
(含发行利率)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
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
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在
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7 月 8 日(T 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
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
日期、收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2 年
7 月 11 日(T+1 日)15:00 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
户。划款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2 长江 02 认购资
金”字样。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110701012302229933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大额支付号:302100011026
联系人:钱瑞哲
联系电话:010-85130534
(八)违约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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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
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
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
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
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董事会秘书:李佳
联系人:李世英、黄红刚、刘行
电话:027-65795913
传真:027-65799714
邮政编码:430015
(二)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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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陈赟、王洲、王君烁
电话:010-60837524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三)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3层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陈探、于蔚然、袁志鹏、杨冬冬、江启泓
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邮政编码:100032
(四)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王雯雯、冯伟、王煜民、梁志浩
电话:010-85156482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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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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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特别提示: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
可用于申购本期债券的账户。簿记结束后,若申购量不足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经发行
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的发行。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
用章后,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 年期
(利率区间:2.50%-3.5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簿记管理人/联席主承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
% % %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
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 1000 万元(含),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22 长江 02,代码:149977.SZ。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起息日:2022 年 7 月
11 日;缴款日:2022 年 7 月 11 日。申购利率区间为:2.5%-3.5%。
4、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 1)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 2022 年 7
月 7 日 15:00-17:00 传真至 010-65608456;备用邮箱:bjjd04@csc.com.cn;咨询电话:010-86451556。如
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
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
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
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
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
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
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
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
资助等行为。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8、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
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
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10、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
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
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
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
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
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
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
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
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
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
合第一项标准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
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如有)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
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机构投资者
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
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
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
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
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
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
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
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
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
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
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
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