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2年付息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2-074
债券代码:149657       债券简称:21 长江 0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1 长江 05,债券代码:149657,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支付 2021 年 10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10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 3.35 元(含税)/张。

    “21 长江 05”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0 月 13 日,凡

在 2022 年 10 月 13 日(含当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

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发行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将满一年。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和《长江证券股

                                 1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

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21 长江 05(149657)。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5.00 亿元。

    5、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

    6、债券期限:期限为 3 年。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3.35%。

    8、每张派息额:人民币 3.35 元(含税)。

    9、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14 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2
项不另计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35%。

    14、下一计息期起息日:2022 年 10 月 14 日。

    15、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 AAA。

    16、上市时间与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三期)票面利率公告》,21 长江 05”的票面利率为 3.35%,

每 10 张“21 长江 05”(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3.50

元(含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人民币 26.8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3.5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

    2、除息日:2022 年 10 月 14 日



                                 3
    3、付息日:2022 年 10 月 14 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10 月 13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长江

05”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

(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

部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4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长江证券大厦

    联系人:黄红刚、刘行

    电话:027-65795913

    传真:027-65799714

    2、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5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3

层

     联系人:陈探、于蔚然

     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3、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