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凯撒旅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游          公告编号:2019-018

债券代码:112532           债券简称:17 凯撒 03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1 日

15:00 至 4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主持人: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曩麒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⑴整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473,622,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816%。

    ⑵现场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473,579,7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763%。

          ⑶网络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2,4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2、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4 人,代表股份 4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㈢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㈠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㈡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审议总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
                                                                                                                   果
                                                                         占本次会议                   占本次会议
                                        占本次会议有
                       投票                                投票          有表决权股     投票          有表决权股
                                        表决权股份总
                       数目                                数目          份总数的比     数目          份总数的比
                                          数的比例
                                                                             例                           例

《 关 于 2015
年配套募集资
金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及终止
                                                                                                                   通
并将节余和剩    473,604,310 股          99.9962%      5,300 股 0.0011%              12,500 股       0.0026%
                                                                                                                   过
余募集资金及
利息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2、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对各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表
                                                                                                                   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
                                                                                                                   果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投票                           投票                            投票
                                      小股东所持股                  小股东所持股                  小股东所持股
                        数目                           数目                            数目
                                      份总数的比例                  份总数的比例                  份总数的比例


                                                       2
《关于 2015 年配
套募集资金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及
                                                                                       通
终 止 并 将 节 余 和 24,600 股 58.0189%   5,300 股    12.5000% 12,500 股 29.4811%
                                                                                       过
剩余募集资金及
利息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㈡律师姓名:王晖律师、刘兵舰律师

        ㈢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㈠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㈡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