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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撒旅游:关于2018年超额日常关联交易追认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游             公告编号:2019-020
           债券代码:112532               债券简称:17 凯撒 03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超额日常关联交易追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海航凯撒旅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游”或“公司”)对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梳理并对实际发生超出预计金额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内   2018 年全年     2018 年全年实   2018 年超额(预
                编号       关联方
                                                容         预估额          际发生额         估-发生)
向关联方               海南海航饮品股份     采购椰汁、
                 9                                       9,291,903.04    10,020,037.37      -728,134.33
采购商品                   有限公司           矿泉水等
                       宁波东海兴业航空
                                             机票采购                -   40,773,141.51   -40,773,141.51
                         旅游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    发生额 300 万(含)及以下同                                   2,030,145.74
                                                                 -                        -2,030,145.74
方提供的    受海航集团控制的关联方累计
  劳务
            发生额 300 万(含)及以下其
                                                                     -      597,931.41      -597,931.41
                    他关联方累计
                        合计                                             43,401,218.66   -43,401,218.66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合计                     9,291,903.04    53,421,256.03   -44,129,352.99

向关联方    发生额 300 万(含)及以下同
                                                           150,000.00     1,412,134.72    -1,262,134.72
销售商品    受海航集团控制的关联方累计

                       北京旭日旅行社有
                                               团款                  -    8,603,701.85    -8,603,701.85
                             限公司
向关联方
提供劳务    发生额 300 万(含)及以下同
                                                           100,000.00       909,306.30      -809,306.30
            受海航集团控制的关联方累计
            合计                              100,000.00  9,513,008.15       -9,413,008.15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合计                250,000.00 10,925,142.87      -10,675,142.87
              合计                          9,541,903.04 64,346,398.90      -54,804,495.86

    注:由于公司的关联方数量众多,公司将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
上的进行单独列示,300 万元(含)及以下的零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的其他
关联人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018 年度关联交易超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基本情况

    (一)海南海航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海南海航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姚太民

    3、注册资本: 8,000 万

    4、主营业务:以生产和销售热带果汁产品为主,主要产品有椰汁、芒果汁、

菠萝汁、三合一热带果汁饮料、椰子粉等。

    5、住所:海口美兰机场

    6、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 11,973.32 万元,净资产

为 8,774.40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5,935.83 万元,净利润为 358 万元(未经审

计)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二)宁波东海兴业航空旅游有限公司

    1、名称:宁波东海兴业航空旅游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孙建中

    3、注册资本:1,000 万

    4、主营业务:代理售卖国内、国际航空机票。

    5、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扬帆广场 8、20、32 号 9-6

    6、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6,413.44 万元,净资产

为 1,186.0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18,746.79 万元,净利润为 219.17 万元(未

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三)北京旭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1、名称:北京旭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马艳艳

    3、注册资本:500 万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组织和接待全国各地旅行社、单位、学生团体及个

人到北京观光旅游,专业考察、学术交流、等业务,以及为旅游者代办食宿、交

通、参观游览等多项服务。

    5、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138 号新东安办公楼 2 座 7 层 758 号写

字间

    6、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0,653.62 万元,净资产

为 388.50 万元,营业收入为 1,010.88 万元,净利润为-87.02 万元(未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全资孙公司参股公司,其他关联方

       三、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原因

    2018 年 度 公 司 采 购 商 品 及 接 受 劳 务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超 出 全 年 预 估 额

4,412.94 万元,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全年预估额 1,067.51

万元,其中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分子公司交

易规模及复杂程度不断增加,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产业及孙子公司众多,宁波

东海兴业航空旅游有限公司作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地区设立的公司,成立

时间较短,公司未能及时将其纳入关联方系统,导致 未及时将与其发生的

4,077.31 万元采购金额计入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方面主要是由

于北京旭日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旭日”)2018 年前期为公司下属

子公司,后因新股东增资变更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定义,北京旭日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未将与其发生的交易纳

入关联交易系统。但根据《会计准则 36 号-关联方披露》相关定义,北京旭日变

为公司参股公司后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其发生的交易属关联交易范畴,故本着

从严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的原则,公司将其计入关联方系统,并将与其发生的共计
860.37 万元关联销售金额进行追认。

    四、定价依据及定价原则

    2018 年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超额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其他关联交易的定

价依据和定价原则相同,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

价格不显著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

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追认的审议程序

    考虑到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业务的关联性,公司已针对因日常业务经营发

生的关联交易制定了定期监控和汇报机制,但由于业务和关联方的复杂性以及规

模较大,导致部分关联交易未能及时预估而超过原定预期金额。针对 2018 年度

关联交易超额事项,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

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追认,公司关

联董事张岭、曩麒、陈小兵、刘志强、王来福、马逸雯、陈威廉回避表决;会议

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经营造成损失,公司后续将组织安排相关人员进一步深入

学习监管机构及会计方面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同时加强与控股股东及其相关方沟

通,确保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公司关联方系统,以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对于后续的关联交易监管,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关联交易内部信息传递

路径和制度,继续由财务部设置专人负责关联交易信息的判断、收集和传导,确

保重大交易信息能够及时反馈至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确认是否构成需要审批

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并视情形履行审批程序,保障信息披露及时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超出关联交易预计部分是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不断

增加,同时公司关联方也不断变化且数量较多,造成公司未能及时统计到所有关
联方并对与其发生的交易金额进行预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为业务发展

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董事

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金额的原

因,主要是公司自身业务增长及关联方较多且较为复杂,超额关联交易的定价依

据和定价原则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该事项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 2018 年超额日常关联交易追认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关联交易追认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