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9-011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3 月 14 日—2019 年 3 月 1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9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9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柳长庆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计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35,617,89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7.488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9-011 864,948,06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45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0,669,831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72,634,20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64,37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0,669,831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2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 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短期融资授权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5,398,4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5%;反对 219,4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72,414,76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79%;反对 219,4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二)审议《关于授权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 股份”)作为关联方回避在股东大会对本议案的表决 (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总 数 862,983,689 股),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 72,634,204 股。 2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9-011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49,06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74%;反对 285,1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2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72,349,06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74%;反对 285,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9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三)审议《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一汽股份作为关联方回避在股东大会对本议案 的表决(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 862,983,689 股),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 72,634,204 股。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425,706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827%;反对 3,208,49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69,425,70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827%;反对 3,208,4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4.41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四)审议《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一汽股份作为关联方回避在股东大会对本议案 的表决(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 862,983,689 股),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 72,634,204 股。 1、总表决情况: 3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9-011 同意 72,344,06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6%;反对 290,1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 72,344,06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6%;反对 290,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9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凯律师、安逸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