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独立董事关于购买深定格文化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8-12-19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购买深定格文化 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
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深定格文化 20%股权》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
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深定格文化 20%股权暨关联
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及发展战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
定价客观公允,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陶蓉女士已回
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并
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购买深定
格文化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邸晓峰 李华宾 褚建国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