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电影《流浪地球》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2019-01-04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电影《流浪地球》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
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签署影片<流浪地球>联合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电影<流浪
地球>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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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晓峰 李华宾 褚建国
二○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