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2-18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9-117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
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
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
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
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
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
及对以往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
会计政策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变更
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变更
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
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