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关于电影《我和我的家乡》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0-037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影《我和我的家乡》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金额 1,720 万元,为关联方上海拾谷影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拾谷影业”)影片投资额。
2、影片存在无法上映或延期上映资金晚回收的风险;
3、影片存在票房与预期差距过大导致的亏损风险;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宋歌先生、陶蓉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参与表决,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5 月 20 日,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影片<我和我的家乡>联合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与拾谷影业签署《影片<我和我的家乡>联合投资协议》,拾谷影业参
与影片《我和我的家乡》(暂定名)投资,投资金额 1,720 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宋歌先生担任拾谷影业董事,且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重庆水木诚德文
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凯晟深华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拾谷影业股东,因
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宋歌先生、陶蓉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参与表决。独立
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 联交易金额 1,720 万元。公司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457,722.63 万元,净资产 249,986.33 万元,净利润-230,583.48 万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截至本次关联
交易,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拾谷影业等其他同一关联人之间交易类
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6,075 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拾谷影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137D00
3、法定代表人:张晓陵
4、注册资本:563.9098 万元
5、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富永路 425 弄 212 号 3117 室
6、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影
视策划与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学创作,动漫设计,设计、制作各
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摄影摄像,影视文化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会展服务,礼仪服务,商务信息咨
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7、财务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拾谷影业资产总额:
150,216,986.17 元;负债总额:-59,273,354.70 元;营业收入:
97,267,584.53 元;净利润:-6,303,582.79 元。(未审计)
8、股权情况:拾谷影业股权结构图如下:
9、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宋歌先生担任拾谷影业董事,
且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重庆
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凯晟
深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拾谷影
业股东。
10、上海拾谷影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参照市场
公允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拾谷影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投资电影《我和我的家乡》,具体事宜如下:
1、电影基本情况
(1)片名:《我和我的家乡》
(2)总导演:宁浩
(3)总监制:张艺谋
(4)总策划:张一白
(5)导演:宁浩、徐峥、陈思诚、邓超、俞白眉、闫非、彭大
魔
(6)总出品人:宋歌
(7)制片人:张苗
(8)公映日期:暂定影片在 2020 年 10 月 1 日前全球公映(日
期待定)。
2、乙方参与影片投资,投资金额为 1,720 万元。
3、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乙方按照下述方式履行协议约定的出
资义务,付款至甲方的指定账户,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应在投资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合同款的
10%;
(2)乙方应在首个独立故事开机前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合同
款的 40%。
(3)乙方应在甲方提供全部独立故事剧本、线上预算、拍摄计
划、版权链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合同款的 50%。
4、甲乙双方确认,由甲方主导影片在全球地区的宣传及发行事
宜和相关收入的结算。
5、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承诺、陈述、保证或义务
并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不能在书面通知日起十五(15)日内纠正违约
行为,另一方除可享有本协议下的任何和所有其它补救措施外,有权
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如本协议
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承担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仍可要求违约方继续
予以赔偿,直至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得到全部赔偿。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壹
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项目实施完
成后,将会增加北京文化影视文化行业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电影业务
的发展,使北京文化在影视文化行业中加快发展,从而更好的提升公
司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
2020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拾谷影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
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
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董事会对关联
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宋歌先生、陶蓉女士已回避表决,未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
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披露有关项目的详细情
况,公司对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深表感谢,并提
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影片<我和我的家乡>联合投资协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