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进展公告2020-06-02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0-047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具体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
司”)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43),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收到公司
持股3%以上股东西藏金宝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藏”
或“提案人”)《关于提议增加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提案函》”)
及补充证明材料,金宝藏提议将下列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一:罢免张云龙董事职务;
提案二:罢免宋歌董事职务;
提案三:增选娄晓曦担任董事职务;
提案四:解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提案五:更正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另行聘用会计师事
务所对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提案六:撤销董事会作出的《关于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的议案》;
提案七:指令监事会起诉追究宋歌、张云龙、贾园波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提案八:指令监事会起诉追究宋歌、张云龙、贾园波以及浙江海
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侵占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临时提案内容,公司认为提案一、提案二存在诸多表述和
指称并无实据,且与提案三内容自相矛盾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于2020
年5月27日向金宝藏书面出具了《关于3%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的回
函》,要求金宝藏在消除提案内容矛盾之处或完善证据/资料后,及
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真实、合法、有效的提案。截至目前,公司未收
到金宝藏的补正材料。
2020年5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股东金宝藏部分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2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提案人资格、提案程序进行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宝藏
持有公司股份46,082,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提案人资格、
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核查临时提案内容,公司认为提案一、提案二的内容
虽存在瑕疵,但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同意将提案一、提案二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
案三、提案四、提案五、提案六、提案七、提案八的内容存在不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而不符合《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
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同意将提案三、提案四、提案五、提案
六、提案七、提案八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部分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原因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下列临时提案的内容存在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而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同意将下列临时提案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原因如下:
1、提案三:增选娄晓曦担任董事职务
提案三涉及选举董事,提案人未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的相关要求提供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经核查,董事候选人娄晓曦
目前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的情形,且娄晓曦被立案侦查事项涉及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可能存在
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董事会认为娄晓曦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决定
将提案三不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提案四:解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核查,公司于2020年1月6日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签署了《审计业务约定书》(中
兴华(2019)第011804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兴华(2019)
第011806号)(以下合称“约定书”),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并在双方履行完毕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截至目前,中兴华
事务所2019年审计工作已完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兴华事务所已履行完毕约定书的主要义
务,依据约定书的约定公司无权单方解聘中兴华事务所。同时,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尚未聘请,不存在解聘事宜。因此,董事会决定将
提案四不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提案五:更正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另行聘用会计
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经核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准则规定,公司目前不存
在需调整以往会计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依据。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提
案五不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提案六:撤销董事会作出的《关于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的
议案》
经核查,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
职权:‘……(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公司转让世纪伙伴100%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4,800万元,未达到公司2019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也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标准,该事项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做出的关于转
让世纪伙伴100%股权的决议,其决策权限、决议内容、决议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提案六
不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提案七:指令监事会起诉追究宋歌、张云龙、贾园波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公司目前不掌握宋歌、张云龙、贾园波损害公司利益的
证据,对该三人提起诉讼没有证据支持。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提案七
不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提案八:指令监事会起诉追究宋歌、张云龙、贾园波以及浙
江海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侵占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公司目前不掌握宋歌、张云龙、贾园波以及浙江海瑞影
视文化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的证据,对该三人及该公司提起诉讼没
有证据支持。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提案八不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股东部分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并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认定金宝藏的临时提案中的第三、四、
五、六、七、八项提案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之规定、不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理由,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