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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文化:独立董事关于股东临时提案涉及任免董事的独立意见2020-06-0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股东临时提案涉及任免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

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西藏金宝藏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中涉及任免董事的临时提案,在查阅相关资

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提案人资格、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核查,提案一、提案二的内容虽存在瑕疵,但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

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提案一、提案二提交公司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经核查,提案三涉及选举董事,提案人西藏金宝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未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提供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同时,董事候选人娄晓曦目前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属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且娄晓曦被立案侦查事项涉及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可能影响公

司的规范运作,我们认为娄晓曦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不同意将提案三提交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东临时

提案涉及任免董事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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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邸晓峰              李华宾               褚建国




                                          二○二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