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1-03-12
证券代码:000802 股票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
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19 号)、《关于对北京京
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9 号),
公司收到相关《关注函》后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涉及问题进行了核查,
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作出回复。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
关注函【2021】第 19 号)
1.你公司第一大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第二大
股东青岛西海岸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是否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如是,
请详细说明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的原因,是否存在相关应披露未披露
重大事项。
答:经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富德生命人寿”)和第二大股东青岛西海岸控股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西海岸控股”)对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投反对票。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关于拟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出具的《北京文化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
计表》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富德生命人寿和第二大股东西海岸控股
对上述提案投反对票。公司就上述事项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富德生命人
寿、公司第二大股东西海岸控股进行了核实,富德生命人寿和西海岸
控股反对原因如下:
富德生命人寿回函:“本公司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主要是基于
以下考虑:第一、鉴于北京文化目前存在的相关情况,应慎重考虑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第二、北京文化董事会向本公司提供的拟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材料过于简单,本公司无法有效决策。为保证年报的
按时披露,维护股东利益,请北京文化与本公司保持充分沟通,进一
步提供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详细背景资料及过往业绩,以判断该
事务所是否有能力胜任北京文化的年度审计及相关工作。”
西海岸控股回函:“鉴于公司目前存在的相关情况,应慎重考虑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且股东获知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过于简单,
无法有效决策,因此对该议案投反对票。股东要求公司进一步提供拟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详细背景资料及过往业绩,以判断该事务所是
否有能力胜任公司的年度审计及相关工作。同时建议公司董事会考虑
聘请国内本土排名前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提高公信
力。”
公司目前不存在相关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2.你公司针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
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并对完成 2020 年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可行性进行
分析;若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请及时对相关情况作出
重大风险提示。
答:公司原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
公司与相关股东就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沟通,公司立
即按照股东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征求合作意向,继续推进年度审计机
构选聘工作。针对股东诉求,公司已与众多国内知名、经验丰富、实
力雄厚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是否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等事宜进行了商
谈,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丰富详实的介绍资料、配备充足人员,
确保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截止目前,有部分会计师事务
所有意向承接公司审计工作,但尚未明确最终意见。公司将持续推进
相关事项工作,尽快确定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将全力配合审计
机构做好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争取在法定期限内履行 2020 年年报披
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外披露公告。
二、《关于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
关注函【2021】第 39 号)
1.请补充披露你公司银行账户的设置情况,并全面自查是否存在
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包括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占比、被冻结
资金占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被冻结账户日常资金的
主要流转情况及用途等。
答:经全面自查,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 1 个,具体情况
如下:
账户内被冻结 申请冻结金额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户性质 主要流转情况及用途
金额(元) (元)
中国工商银行 一般业务收支、日常
北京文化 基本户 1,350,000.00 5,397,024.27
北京龙泉支行 费用结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名下共
设立银行账户 63 个,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占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的
1.59%;累计被冻结资金 5,397,024.27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0.23%,占公司最近一期(截
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货币资金余额的 8.46%。
2.请你公司结合问题 1,说明你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属于主
要银行账户,是否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二)款规定的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并
请你公司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不属于主要银行账户,未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二)款规定
的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结算和银行贷款主要通过一般结算户开展,虽
然公司基本户已被冻结,但公司目前仍有可用银行账户替代被冻结账
户,上述银行账户冻结情况未对公司日常收支和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仍在正常开展;且冻结账户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和货币资金余额比例较低,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
响的情形。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第 13.3 条第(二)款规定的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关注函相关法律问题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并发表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关注函出具之日,公司被冻结的银行
账户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未对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暂未导致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二)款的情形。”
3.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银行账户冻结对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是否构成重大影响,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答:上述银行账户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主要用于一般业务收支、日常费用结算,公
司有可用银行账户替代被冻结账户,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结算和银行贷
款主要通过一般结算户开展,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仍在正常开展。
目前,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尽快就上述冻结事项与银行、法院及
有关方做进一步核实和沟通,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
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尽快解除账户冻结并恢复正常
状态,尽量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