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2020年独董年度述职报告(王艳)2021-04-30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2020年度,本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5次,均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5次。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股东大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含线上参会)1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着谨慎的态度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各项
议案经过审议后进行投票,未对董事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票赞成。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届次/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发表日期
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易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7日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2020年9月29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见 2020年12月23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通过对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
行的监督和检查,本人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工作维护了公司和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的治理情况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人对公司提供的
各项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
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在投资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对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结合监管机构最新的审核理
念和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同时,积极利用参加董
事会等机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交
流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运行情况, 实时了解公司动态。
五、自身学习情况
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人对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
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一)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作为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年,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本人将积极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尽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
议,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
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王艳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