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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文化: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现依照规定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情况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大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累计和当期的上述资金占用

金额为0.00元。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及其他

法人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

0.00元;《公司章程》已规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制度,公司对外担保

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737.35 万元,母公司净利

润-63,431.83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

配利润为-224,556.75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9,762.43 万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合并口径及母公司

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目前资金压力较大,为了保持公

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0 年度不分配利润,不

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

模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制定,有利于强化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

益,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

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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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邸晓峰              王 艳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