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21-04-30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0 年,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2 个。报告期内,公司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董事会出具
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包含了全部内部控制缺陷和
整改措施,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我们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计提 202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
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202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97,045.51 万元,
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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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伟 张润波 金 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