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北文: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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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1]10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
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了解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
身体状况,除晏晶女士外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经了解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均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
我们同意选举严雪峰先生、陶蓉女士、李雳先生、丁江勇先生、杜
扬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吴长波先生、
刘杰先生、石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签字:褚建国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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