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股票简称:ST 北文 公告编号:2021-80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和变更提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增加临时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 号北京文化产业 园 C 楼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1 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 宋歌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人员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董事、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非独立董事严雪峰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62,276,0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89.150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 2 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62,276,02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3216%。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严雪峰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非独立董事晏晶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52,853,5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87.3333%。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 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52,853,55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3595%。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晏晶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非独立董事李雳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59,602,1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88.6348%。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 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59,602,17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481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李雳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非独立董事丁江勇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16,3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1%。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 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表决结果:该提案未获得通过。 1.05、非独立董事杜扬 3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29,457,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82.8212%。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 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26,607,02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086%。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杜扬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非独立董事陶蓉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03,778,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77.8690%。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 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9,38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36%。 表决结果:该提案未获得通过。 1.07、非独立董事叶宁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7,119,1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3729%。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 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119,168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80%。 表决结果:该提案未获得通过。 1.08、非独立董事贾轶群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683,7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33%。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 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683,764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24%。 4 表决结果:该提案未获得通过。 1.09、非独立董事郭庆胜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15,329,1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80.0967%。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 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4,645,49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04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郭庆胜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非独立董事薛莉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20,579,7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81.1092%。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 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9,896,10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546%。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薛莉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非独立董事张甲勇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7,731,2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4910%。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 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731,21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04%。 表决结果:该提案未获得通过。 2.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孟翔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长波先生、刘杰先生、石磊女士、 5 陆群威先生、王天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已书面承诺参 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独立董事吴长波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46,978,6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86.2003%。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 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5,553,62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4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吴长波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独立董事刘杰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57,828,8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88.2928%。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 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57,828,85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9236%。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刘杰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独立董事石磊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202,20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90%。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 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02,209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6%。 表决结果:该提案未获得通过。 6 2.04、独立董事陆群威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308,194,8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59.4357%。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 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900,81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5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陆群威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5、独立董事孟翔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305,613,4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58.9379%。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 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044,425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89%。 表决结果:该提案未获得通过。 2.06、独立董事王天楚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7,531,2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452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 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531,224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75%。 表决结果:该提案未获得通过。 3.00、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提案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第八 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7 3.01、监事江洋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606,637,1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116.9906%。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 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02,537,148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4142%。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江洋当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2、监事金波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671,2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29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 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71,215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0%。 表决结果:该提案未获得通过。 3.03、监事张峰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01,717,1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77.4716%。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 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8,483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88%。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张峰当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4、监事陈曦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5,260,1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144%。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 的中小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260,182 股,占出席会议 8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36%。 表决结果:该提案未获得通过。 4.00、审议《关于修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提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375,827,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72.4787%;反对 35,609,5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6.8673%;弃权 107,098,1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54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的中小 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75,397,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383%;反对 35,609,5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1.1942%;弃权 107,098,1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675%。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00、审议《关于修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提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375,580,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72.4311%;反对 35,521,7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8504%;弃权 107,432,63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1,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18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的中小 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75,151,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9 股东所持股份的 55.0607%;反对 35,521,7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1.1666%;弃权 107,432,63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7726%。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6.00、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进一步 安排》的提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78,820,6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3411%;反对 2,50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4%;弃权 37,207,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1,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175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的中小 投资者对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78,391,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154%;反对 2,50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7879%;弃权 37,207,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96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肖攀 、关晓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 10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