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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北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10-27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1]10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

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董事会提名的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所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中,严雪峰先

生、晏晶女士、张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所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

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二、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身

体状况,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

责要求。晏晶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合

格证书。

    我们同意公司选举李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严雪峰先

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晏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聘任张雪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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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聘任高级管理人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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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长波                   刘 杰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