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北文: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022-01-2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京
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
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
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审计机构独立性,
同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本人认可并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 ——————— ———————
吴长波 刘 杰 陆群威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