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7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予以专项说明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
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情况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公司累计和当期的上述资金占用金
额为0.00元。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及其他
法人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
0.00元;《公司章程》已规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制度,公司对外担保
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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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波 刘 杰 陆群威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