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4-27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
推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
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
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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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洋 宋 晨 张 峰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