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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生物: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3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5-089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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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新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树坚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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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608,076,234.72               2,204,783,225.21                           1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17,051,473.53                    819,031,691.40                       146.27%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7,040,643.05                       -7.94%          600,423,527.83                 1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04,502.06                    -84.73%          103,333,238.17              1,371.4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26,631.53                  -129.57%          -16,560,487.02                 58.9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67,362,788.08              -9,394.4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7                  -90.39%                    0.1032              93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7                  -90.39%                    0.1032              93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5%                    -2.33%                    6.46%                 5.5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76,796.0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022,021.0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2,360,792.82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债务重组损益                                                                     -141,6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03,471,290.01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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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180,130.4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349,981.7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72,131.31

合计                                                                    119,893,725.1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1,50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银河天成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80%     503,812,892       401,169,406 质押                  401,169,406
限公司

方正东亚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神
龙 83 号证券投资 其他                      1.10%      12,129,561                  0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光大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6%      11,673,626                  0
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3%       8,019,600                  0
限公司

中建投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聚鑫
2-4 号证券投资 其他                       0.61%       6,685,600                  0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五矿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五矿信
                    其他                   0.57%       6,224,333                  0
托-新时代恒禧
证券投资集合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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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托计划

广东粤财信托有
限公司-菁英汇
旺业资本 8 号证 其他                  0.49%        5,402,962               0
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曹晓灵           境内自然人           0.45%        4,971,172               0

五矿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五矿信
托信诺 2 号证券 其他                  0.41%        4,491,265               0
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德邦基金-光大
银行-富邦百瑞
                 其他                 0.40%        4,409,224               0
1 号资产管理计
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102,643,486 人民币普通股           102,643,486

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神
龙 83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12,129,561 人民币普通股            12,129,561
划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673,626 人民币普通股            11,673,6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19,600 人民币普通股           8,019,600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聚鑫 2
                                                                    6,685,600 人民币普通股           6,685,600
-4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
托-新时代恒禧证券投资集合资                                        6,224,333 人民币普通股           6,224,333
金信托计划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菁英汇
旺业资本 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5,402,962 人民币普通股           5,402,962
托计划

曹晓灵                                                              4,971,172 人民币普通股           4,971,172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
托信诺 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4,491,265 人民币普通股           4,491,265
托计划

德邦基金-光大银行-富邦百瑞 1
                                                                    4,409,224 人民币普通股           4,409,224
号资产管理计划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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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一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河集团”)与上述其它前九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说明                             行动人。公司未知其它前九名股东之间、其它前九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及他们彼此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股东曹晓灵通过信用账户持有 4,969,172 股;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1、2015年9月16日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9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18%)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9月15日;截止本公告日,银河集团持有
本公司 503,812,89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1,099,911,762 股)的 45.80%。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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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164,908,515.15     54,892,073.87      200.42%    因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
                                                                                    加所致。
           预付款项        147,587,040.05     110,855,521.95     33.13%     因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53,170,797.83      2,279,117.89     2232.96% 因本期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增
                                                                         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4,965,992.30     90,472,981.87     -50.30%    因本期出售天成控股股票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24,975,565.16     11,230,277.15      122.39%       因本期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         1,903,953.84        682,994.29       178.77%      因本期零星工程增加所致。
             商誉          189,752,247.87     25,990,166.15      630.09%    因本期溢价收购子公司所致。
           短期借款         85,000,000.00     519,000,000.00     -83.62%        因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         90,342,793.34     263,150,300.32     -65.67%      因本期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预收款项         94,894,812.52     59,850,068.63      58.55%     因本期产品合同预收款增加所
                                                                                      致。
        其他应付款          33,171,153.60     63,152,211.42      -47.47%    因本期支付运输费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00,000.00      109,000,000.00     -96.33%    因本期归还一年内到期贷款所
                                                                                        致
           长期借款             0.00          63,961,889.62     -100.00%        因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7,814,138.67     -100.00% 本期出售完天成控股股票所致。
             股本          1,099,911,762.00   699,214,962.00     57.31%     因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
                                                                                  份上市所致。
           资本公积        1,044,691,472.90   310,298,482.25     236.67%    因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溢价所
                                                                                      致。
      其他综合收益          3,876,872.44      44,280,119.13      -91.24%    因本期出售天成控股股票所致。
        未分配利润         -224,339,575.95    -327,672,814.12    31.54%           因本期盈利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2,017,051,473.53   819,031,691.40     146.27%    因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计
      少数股东权益          54,172,081.77     23,763,189.09      127.97%    因本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2.利润变动分析
           报表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         14,768,809.60     43,538,072.10      -66.08%      因本期贷款规模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531,675.72     24,386,323.81     -106.28%    因本期收回应收款项较上年同
                                                                                    期增加。

                                                                                                      7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投资收益          103,484,578.69      54,954,724.95      88.31%     因出售天成控股股票收益较上
                                                                                 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40,857,549.30       6,481,366.90      530.38%    因收到国大胜诉的利息赔偿款
                                                                                       所致。
        所得税费用          20,651,297.18      -5,253,173.73      493.12%    因本期所得税费用计提增加所
                                                                                       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03,333,238.17    7,022,603.28     1371.44% 因财务费用下降、收到国大案件
            润                                                            胜诉利息赔偿款、投资收益增幅
                                                                                  较大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62,929,991.48      -33,273,990.40     289.13%    因本期盈利较上期增加所致。
        收益总额
3.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报表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481,965,729.78      256,973,914.60     87.55%     因本期购买材料支付现金增加
          现金                                                                         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13,784,310.05      55,110,579.81      106.47%    因本期支付的保证金及运费增
          现金                                                                         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67,362,788.08     -2,815,998.57     -9394.42% 因本期购买材料支付的现金增
            额                                                                       加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5,247,405.21      66,148,101.28      164.93%    因本期出售天成控股股票收回
                                                                             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1,598,093.94       8,164,162.03     3349.20%      因对外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9,096,362.35     60,080,649.25     -181.72%    因本期对外投资金额增加所致
            额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1,000,000.00      655,390,000.00     -86.12%       因本期压缩贷款规模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8,999,816.00    655,438,832.77     87.51%     因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
                                                                                     位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17,247,748.51      37,783,283.64      -54.35%    因本期贷款规模压缩导致利息
        支付的现金                                                                   较上期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13,852,049.07       9,354,858.95     5392.89%    因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额                                                                       金到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故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30日起停牌至今;由于非
   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到与境外公司重大合作和国内药企股权收购,其调研、协商、谈判程序较
   长、环节较多、内容复杂,需要开展大量工作;加之原创新药的研发计划也需进一步完善,
   所以需较长的工作时间。公司将加快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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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6 月 30 日
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停牌                                               (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重大
                                                                                    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银
                                                        河集团及实际
                                                        控制人潘琦已
                                                        作出《控股股东
                                                        关于避免同业
                                        银河天成集团
                                                        竞争和规范关       2014 年 09 月 05
                                        有限公司;潘琦                                                      正常履行中
                                                        联交易的承诺》 日
                                                        和《实际控制人
                                                        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
                                                        诺》。

                                                        发行对象银河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天成集团有限
                                                        公司承诺所认
                                                        购的本次发行
                                        银河天成集团    400,696,800 股 2015 年 03 月 24
                                                                                              2018-03-24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股票(普通股 A 日
                                                        股),自本次发
                                                        行结束且股份
                                                        登记完成之日
                                                        起锁定 36 个月。

                                                        1、承诺真实、
                                        北海银河生物    准确、完整、公
                                                                           2015 年 03 月 20
                                        产业投资股份    平和及时地公                                       正常履行中
                                                                           日
                                        有限公司        布定期报告、披
                                                        露所有对投资


                                                                                                                             9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者有重大影响
的信息,并接受
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
监督管理; 2、
承诺本公司在
知悉可能对股
票价格产生误
导性影响的任
何公共传播媒
体出现的消息
后,将及时予以
公开澄清; 3、
承诺本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将认
真听取社会公
众的意见和批
评,不利用已获
得的内幕消息
和其他不正当
手段直接或间
接从事本公司
股票的买卖活
动。本公司保证
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的文
件没有虚假陈
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在提出上
市申请期间,未
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不擅
自披露有关信
息。 4、北海银
河生物产业投
资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不超过
115,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用于偿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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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银行贷款及
                                            补充公司的流
                                            动资金,其中偿
                                            还银行贷款金
                                            额不超过 6 亿
                                            元,剩余部分用
                                            于补充流动资
                                            金。

                                            本公司承诺:公
                                            司董事会应当
                                            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①公
                                            司发展阶段属
                                            成熟期且无重
                                            大资金支出安
                             北海银河生物
                                            排的,进行利润 2014 年 06 月 13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产业投资股份                                              正常履行中
                                            分配时,现金分 日
                             有限公司
                                            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熟
                                            期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长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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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20%;

               银河集团承诺
               江苏得康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得
               康生物”)在
               2015、2016 以及
               2017 年三个会
               计年度(以下简
               称“补偿期间”)
               实现的税后净
               利润分别不低
               于 3000 万元人
银河天成集团   民币、5000 万元 2015 年 04 月 17
                                                     2018-04-30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人民币和 8000 日
               万元人民币。如
               果得康生物经
               审计的 2015、
               2016、2017 年每
               年度净利润小
               于前述年度净
               利润额,银河集
               团将按年对不
               足净利润额部
               分以现金方式
               对银河生物进
               行补偿。

               北海银河生物
               产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接到
               控股股东银河
               天成集团有限
               公司的承诺函,
银河天成集团   为提振市场信       2015 年 07 月 09
                                                     2016-04-08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心,切实保护投 日
               资者的利益,同
               时给予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以及对
               公司价值的认
               可,银河集团承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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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自公告日起
                                                       九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份。

                                                       在公司股票复
                                                       牌日后一个月
                                                       内,银河集团计                                  公司股票于
                                                       划从二级市场                                    2015 年 6 月 30
                                       银河天成集团    上增持公司股                                    日停牌。在公司
                                       有限公司        份 2180 万股,                                  股票复牌日后
                                                       累计增持数量                                    一个月内完成
                                                       不超过公司现                                    增持计划。
                                                       已发行总股本
                                                       的 2%。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控股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2012年7月4日参与中铝国际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H股发行(简称:中铝国际,港股代码:2068)的认购事项,认购中铝国际H股股份数量为

19,741,000股,占中铝国际总股本比例为0.74%,占H股的4.94%。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 期初持股 期初持 期末持股 期末持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会计核 股份
                                            (元)   数量(股) 股比例 数量(股)股比例       (元)       (元)   算科目 来源
                                                                  (%)            (%)

      其他          HK02068 中铝国际 64,313,464.36 19,741,000      0.74% 19,741,000 0.74% 38,564,592.30 1,776,690.00 可供出 现金
                                                                                                                    售金融 购买
                                                                                                                    资产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


                                                                                                                      13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合计              64,313,464.36 19,741,000    --      19,741,000     --    38,564,592.30 1,776,69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2012年06月12日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5 年 07 月 01 日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谈及公司的经营生产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7 月 13 日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谈及公司的经营生产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8 月 10 日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谈及公司的经营生产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8 月 25 日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谈及公司的经营生产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9 月 10 日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谈及公司的经营生产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9 月 18 日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谈及公司的经营生产情况,未提供资料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新林

                                                                            二 0 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