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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生物:关于公司董事变更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7-08-26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69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变更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
公司董事王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肃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
效。王肃先生辞去董事后,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的职务,王肃先生
辞去公司董事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
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为加快公司医药医疗产业的布局步伐,提高专业化的投资决策和产业化管理
水平,公司董事会提名宋海峰博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聘任周宏林博士为公司副
总裁。宋海峰博士多年专注于肿瘤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的研究与开发,拥有临床
医学博士后经历,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
展计划(863 计划)等 10 余项国家和省市级基金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
验与研发团队管理、培养经验;周宏林博士拥有多年大分子药物研发、临床试验
和管理经验,曾任职于基因泰克,默克等国际药企,具有丰富的新药研发、转化
医学和临床申报经验,曾承担国家“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课题,并在
《自然》,《癌症细胞》等科研杂志发表多篇高影响因子论文,拥有国际和国内专
利技术五项。
    鉴于以上情况,2017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同意提名宋海峰博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意聘任周宏林博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宋海峰先生、周宏林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
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本次公司聘任相关人员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
拟聘任人员的基本资料及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
三年亦未发现其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且前述处罚和惩戒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公司提名宋海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
人,聘任周宏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
    1、宋海峰简历
    宋海峰,1973 年出生,肿瘤学博士。宋海峰博士先后承担国家“重大新药
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等 10 余项国家和
省市级科研基金项目,发表近 20 篇研究论文。2007-2015 年担任北京英默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益诺勤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09 年起兼
任山东省医药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硕
士指导教师。此外,还担任教育部学位中心通讯评议专家、科技部重大专项评审
专家等职务。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宋海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周宏林简历
    周宏林,宾大医学院药理学博士,曾任职于基因泰克,默克等国际药企,
具有丰富的新药研发,转化医学和临床申报经验。在自然,癌症细胞等科研杂志
发表多篇高影响因子论文,拥有国际和国内专利技术五项。曾承担国家“十二五”、
“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课题。现任苏州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宏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