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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河: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 银河        公告编号:2019-03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①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
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
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
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
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四项解释(以下简称“四项解释”),并要求企业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四项解释。
    ②2017年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
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会计准则(以下简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会计
准则。
    2、变更日期
    (一)四项解释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8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四项解释及修订,对会计政
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
容进行调整。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开始实施财政部2017
年发布的四项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及2017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除上述会计政
策变更外,其他部分未变更。
    4、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四项解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解释第 9-12 号有关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和
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方法以及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关联方认定及披露的规定
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执行上述解释对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金融准则,公司需变更内容主要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
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
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变
更前,公司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
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变更后,
公司将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损失法”,以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
用损失情况确认和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
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
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晰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起按新准
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金融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
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金融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2019 年
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末可
比数。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四项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及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