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河: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21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 银河 公告编号:2019-074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发出,2019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形
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
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届满,鉴于公司实际情况,为了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司徒功云、卢安军、
叶德斌、荣华中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审核上
述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司徒功云为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卢安军为第十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叶德斌为第十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荣华中为第十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
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5月11日届满,鉴于公司实际情况,为了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梁峰、马志娟、李武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
料,董事会认为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梁峰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马志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李武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2:00通过现场+网络投票的
方式在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6)。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
1、司徒功云先生简历
司徒功云,196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副
院长,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司徒功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卢安军先生简历
卢安军,1976 年出生,硕士,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2 月先后在公司战略发
展部、销售管理部担任高级研究员、副经理等职务,2006 年 3 月至 2007 年 2 月
任西安开元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3 月至 2014 年 2 月历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兼任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任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安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叶德斌先生简历
叶德斌,1961 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
司(893 厂)技术处副处长,销售处处长,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5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1 月起至今担
任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起担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
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叶德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荣华中先生简历
荣华中,1974 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2011 年至 2013 年任公司总裁办
公室主任,2013 年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公室主任、兼任北海高新技术
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
荣华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梁峰先生简历
梁峰,1971年出生,苏州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南京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永衡昭辉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
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梁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马志娟女士简历
马志娟,1972 年出生,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
审计研究团队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中国审计学
会会员。现任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研究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马志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李武先生简历
李武,1970 年出生,南昌大学理学院博士。曾任海南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市场部分销中心主任、营业部经理,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
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工商管理系主任。
李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