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河: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1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其它有关规定,本
人作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对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司徒
功云、卢安军、叶德斌、荣华中符合有关任职资格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3、同意本次董事会确定的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
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对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梁峰、
马志娟、李武符合有关任职资格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3、同意本次董事会确定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方
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系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治理需要,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合理、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修订,并同意以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青云 陈丽花 梁峰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