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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河:独立董事李武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5-29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武2019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自2019年12月6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19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2019年度,自本人于2019年12月6日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
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同时列席股东大会1次。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
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运用自身专业优
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出合理建议,积极为公司稳健
和长远发展建言献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民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依法经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经营决策等各项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在认
真审议的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自
上任以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依据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
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并就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董事和高
管聘任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讨论,在与其他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专业
委员会意见。
    三、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2
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信息)。
    2、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
年12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信息)。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自2019年12月6日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亲自到公司现
场考察,并与公司生产运营体系部分中层人员沟通交流,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解。
同时,本人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信息,掌
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以及重大事项进展
等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对于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本人均事先
予以审核,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账册及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向
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确保在了解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股东。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
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更新知识,尤其注重对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通过
参加培训以及自我学习,不断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4、公司与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于2019
年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
知书》,因公司和银河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银
河集团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严重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
问题。本人自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高度重视相关事项,并多次
与公司董事会沟通要求和督促公司持续全面清理核查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
规对外担保等事项,全力追偿银河集团占用的资金,并积极应对相关诉讼。通过
司法途径来确认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向银河集团主张和追偿公司或为其
承担担保责任的全部债权,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当前公司仍处在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尚未有正式结论阶段及公司持续自查过程中,
我们保留根据调查和自查结果进一步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积极履行了职责,参与
独立董事视频沟通会,并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与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沟通。
2020年4月12日,与会计师就年报审计相关事宜进行会议讨论。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0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认真、
忠实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李武___________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