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7-01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银河
股票代码:0008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洪杰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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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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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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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本报告书 指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银
指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06
河生物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孙洪杰
银河集团 指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孙洪杰先生通过竞拍获得公司 65,000,000 股股票,孙洪杰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先生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 0%增至 5.91%。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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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孙洪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洪杰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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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洪杰先生通过司法拍卖竞得银河生物
65,000,000股股份,为其个人投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
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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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权益变动的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 10 时起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银河集团持有公司的
65,000,000 股流通股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竞买人孙洪杰先生以最高价
95,900,000 元竞得前述股票。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
定书》((2019)粤 03 执 5040 号之二),主要裁定内容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银河生物”(证券代
码:000806)6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的冻结。
(二)将被执行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银河生物”(证券代码:
000806)6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以人民币 95,900,000 元的价格强制转让
给买受人孙洪杰所有。其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孙洪杰时起转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洪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
动后,孙洪杰先生持有公司 65,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孙洪杰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65,000,000 股股份,前述股
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的上市公司 65,000,000 股股票尚未
完成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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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银河生物股票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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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如下: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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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执行裁定书》;
三、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以登录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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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ST 银河 股票代码 0008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孙洪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0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65,000,000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5.91%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 否 √
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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