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河: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20-08-14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 银河 公告编号:2020-072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7
日、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件相
关情况及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银河生物:关于诉讼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89)。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已针对该案件
出具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撤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7民初21821号民事判决。
2、被上诉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案外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向
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括:贷款本金
32,300,000元及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
3、被上诉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行使追偿权。
4、驳回上诉人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收到的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是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件的终审判决。依据判决书内容,公司需要对银河天成集
团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公司后续有权向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追
偿。同时公司仍享有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该判决书最终执行
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2、截至目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没有收到其他涉诉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包
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董事会正会
同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依法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
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