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河: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21-01-26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 银河 公告编号:2021-01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西
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海海城区法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针对公司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变”)、
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特变”)、北海银河科技变压
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变”)合计尚欠公司往来款项4.47亿元的事项,2021
年1月14日公司与上述三家子公司分别进行了调解,并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了北
海市海城区地角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2021
年1月20日公司与上述三家子公司针对调解协议分别进行了司法确认,并于2021
年1月22日收到了北海海城区法院针对该司法确认事项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裁定基本情况
(一)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公司债务的司法裁定事项
1、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基本情况
公司与江变因民间借贷纠纷,经北海市海城区地角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
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江变认可尚欠公司往来款项共362166787.83元,江变承诺于2021年1月18日
前向公司一次性清偿上述全部债务。逾期未清偿的,从逾期之日起以未偿金额为
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向公司
计付年利息,直至全部清偿止。
3、裁定结果
北海海城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
议的法定条件。裁定如下:
申请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经北海市海城区地角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
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
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尚欠公司债务的司法裁定事项
1、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2、基本情况
公司与柳特变因民间借贷纠纷,经北海市海城区地角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
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柳特变认可尚欠公司往来款项共57133159.54元,柳特变承诺于2021年1月18
日前向公司一次性清偿上述全部债务。逾期未清偿的,从逾期之日起以未偿金额
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向公
司计付年利息,直至全部清偿止。
3、裁定结果
北海海城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
议的法定条件。裁定如下:
申请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
任公司经北海市海城区地角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
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
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尚欠公司债务的司法裁定事项
1、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
2、基本情况
公司与北海变因民间借贷纠纷,经北海市海城区地角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
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北海变认可尚欠公司往来款项共27922192.24元,北海变承诺于2021年1月18
日前向公司一次性清偿上述全部债务。逾期未清偿的,从逾期之日起以未偿金额
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向公
司计付年利息,直至全部清偿止。
3、裁定结果
北海海城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
议的法定条件。裁定如下:
申请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
司经北海市海城区地角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
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
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经达成调解并经司法确认,因公司尚未
收到江变、柳特变、北海变的欠款,公司目前已申请强制执行,该事项最终对
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严格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
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没有收到其他涉诉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包括控
股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
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