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河: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 据《公 司法》、中 国证监 会《关 于在上市 公司建 立独立 董事制 度的指
导 意见》《关 于规范上 市公司 与关联方 资金往 来及上 市公司对 外担保 若干问
题 的通知》《 关于规范 上市公 司对外担 保行为 的通知 》及《公 司章程 》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正常履 行审议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为控股子(孙)公
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四川
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提供合计 4 亿元人民币的
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
性保函、信用证、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的担保。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
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500 万元、保函提供担
保 2204.95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
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008.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对外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8878.92 万元,担保余额为 6213.75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2.87%。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有
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该等担保事项的决策
程序合法、内容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
险制度,在实施对外担保事项时,及时跟进担保业务进程,注重从整体上控
制公司风险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公司违规对 外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 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新增资金占用金额 2,901.07 万元,截至报
告期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 2,901.07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因违
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为 155,615.31 万元。(不含利息)。
公 司 上 述违 规 对外 担 保 及控 股 股东 资 金占 用 存在 违 反中 国 证 监会 证 监
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有关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上述违规事项予以高度重视,多次与公司董事会沟通要求和
敦促公司全面清理核查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规对外担保等事项,全力
追 偿银河天 成集团 有限公 司(简称 “银河 集团”)占 用的资金 。积极 应对相
关 诉 讼 以通 过司 法 途径 确 认担 保 的合 法 性和 有效 性 以及 向 银河 集 团主 张 和
追偿公司或为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全部债权。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权益,保
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王圣礼 周萍华 宋 林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