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18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2-03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通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31日以公告形式发布。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会议室。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克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435,064,022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39.55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1,819,3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23.80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173,244,6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7508%。
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31,160,881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2.83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01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31,144,6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31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
议案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会议议案表决
结果具体如下:
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9,9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0396%;
反对142,252,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6968%;弃权22,9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108,8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26.0226%;反对 152,0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79%;弃
权 22,9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3.489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孙怡文、洪伟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