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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河: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圣礼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自2021年2月8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
事会议10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同时列席股东大会
4次。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积极参与
各项议题讨论,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
提出合理建议,积极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建言献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民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依法经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经营决策等各项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在认
真审议的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
人认真履行职责,与其他委员共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聘任程
序,积极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
    同时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上述两个
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依据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
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就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讨论,在与其他委
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
    三、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1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2
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2、2021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
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3、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
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4、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
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5、2021年10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发表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年10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6、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发表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7、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发表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年12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在2021年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考察,并与公司生产运营体系部分
中层人员沟通交流,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解。同时,本人通过面谈、电话、邮件
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信息,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以及重大事项进展
等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对于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本人均事先
予以审核,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账册及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向
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确保在了解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股东。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
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更新知识,尤其注重对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通过
参加培训以及自我学习,不断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4、公司于2021年6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 号),对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罚。本人自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
来,高度重视相关事项,并多次与公司董事会沟通要求和督促公司持续全面清理
核查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占用公司资金、
违规对外担保等事项,全力追偿银河集团占用的资金,并积极应对相关诉讼;通
过司法途径来确认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向银河集团主张和追偿公司为其
承担担保责任的全部债权,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王圣礼___________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林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自2021年2月2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
事会议9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同时列席股东大会3
次。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积极参与各
项议题讨论,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
出合理建议,积极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建言献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民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依法经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经营决策等各项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在认
真审议的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自
上任以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依据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
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并就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董事和高
管聘任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讨论,在与其他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专业
委员会意见。
    三、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
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2、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
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3、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
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4、2021年10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发表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
见2021年10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5、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发表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6、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发表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年12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在2021年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考察,并与公司生产运营体系部分
中层人员沟通交流,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解。同时,本人通过面谈、电话、邮件
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信息,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以及重大事项进展
等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对于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本人均事先
予以审核,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账册及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向
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确保在了解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股东。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
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更新知识,尤其注重对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通过
参加培训以及自我学习,不断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4、公司于2021年6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 号),对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罚。本人自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
来,高度重视相关事项,并多次与公司董事会沟通要求和督促公司持续全面清理
核查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占用公司资金、
违规对外担保等事项,全力追偿银河集团占用的资金,并积极应对相关诉讼;通
过司法途径来确认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向银河集团主张和追偿公司为其
承担担保责任的全部债权,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宋林___________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萍华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自2021年2月2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
事会议9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同时列席股东大会3
次。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积极参与各
项议题讨论,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
出合理建议,积极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建言献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民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依法经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经营决策等各项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在认
真审议的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在2021年
度任职期间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同时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均
亲自参加了上述三个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依据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并在与其他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
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
    三、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3
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2、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
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3、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
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4、2021年10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发表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年10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5、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发表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6、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发表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年12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在2021年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考察,并与公司生产运营体系部分
中层人员沟通交流,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解。同时,本人通过面谈、电话、邮件
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信息,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以及重大事项进展
等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对于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本人均事先
予以审核,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账册及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向
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确保在了解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股东。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
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更新知识,尤其注重对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通过
参加培训以及自我学习,不断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4、公司于2021年6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 号),对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罚。本人自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
来,高度重视相关事项,并多次与公司董事会沟通要求和督促公司持续全面清理
核查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占用公司资金、
违规对外担保等事项,全力追偿银河集团占用的资金,并积极应对相关诉讼;通
过司法途径来确认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向银河集团主张和追偿公司为其
承担担保责任的全部债权,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周萍华___________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