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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河: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6-15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2-05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 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2.00             《关于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

2. 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
告》(2022-048)、《关于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2022-049)。

3. 特别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 1 为普通决议提案,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含)以上通过。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536000。

3. 登记时间
    2022 年 6 月 2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
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
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会议联系人:李翔     韩林宾
    联系电话:0779-3202636
    传真:0779-3926916
    邮箱:yhsw@g-biomed.com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6

    2、投票简称:银河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
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            出席北海银河生物产
 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
 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本人亲笔签署。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1.00                                                   √
             之一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
2.00                                              √
        案》



注:填写表决意见时请在各议案相对应的表决意见栏中打“√”,同一议案只能选
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中的任一项意见表决,选择多项表决意见的则
该表决票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