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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河: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海银河
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正常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为控股子(孙)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提供合计 4 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
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的担保。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
任公司、四川华瑞电位器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500 万元,承兑、
保函提供担保余额 1,967.37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北海银河城市科
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522.6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含
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3,655.25 万元,担保余额为 5,340.04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有
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该等担保事项的决策
程序合法、内容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
险制度,在实施对外担保事项时,及时跟进担保业务进程,注重从整体上控
制公司风险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新增资金占用金额 8,717.15 万元,截至报告
期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 8,717.15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因违规担
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为 146,578.83 万元(不含利息)。
    公司上述违规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证监
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有关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上述违规事项予以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督促公司管理层采取
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解决上述问题,全力追偿损失资金,尽最大努力降低
对公司的影响,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督促公司吸取教训,对合同签订、
用印管理等重要环节规范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王圣礼              周萍华               宋   林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