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河: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 :2022-083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破产清算申请情况概述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生物”)于2022年9
月1日收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海中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桂05破
申15号的《通知书》,主要内容是:申请人上海杨站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
站物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的法定债务为由向北海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收到《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向北海中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9月3日、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6)及《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二、破产清算申请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收到北海中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杨站物流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对银河生物进行破产清
算,应举证证实银河生物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根据(2021)沪民终123号生效民事判
决,对银河集团不能清偿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的二分之一,银河生物与四川永
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此,银河生物对银河集团不能清偿的部分债务承担的系补充责
任,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对银河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人,
杨站物流的债权在该破产清算案件中能否获得清偿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获得清偿,均未能
确定,继而导致银河生物应当在多少债务数额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亦无法确定。在此情
形下,杨站物流要求银河生物清偿债务的条件尚未成就,杨站物流主张银河生物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并据此申请对银河生物进行破产清算,依据不足,法院不予受理。裁定内
容如下:
不予受理上海杨站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2
份,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北海中院作出不予受理杨站物流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的民事裁定书,公司暂
时避免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但杨站物流仍有上诉的权利,如杨站物流对公司的
破产申请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将进入破产程序,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
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最终被法院裁定破产
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2、由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存在未
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
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情形尚
未消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2)桂05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