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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河: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2023-03-16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 银河          公告编号:2023-014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
004),预计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
消除。若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出现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
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公司
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
 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
 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经审计的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 2021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
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
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
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
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
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2 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出现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公司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3-004),公司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预计为-150,000.00 万元至-100,000.00 万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
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2 月 14
日、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9、2023-011)。
本公告为公司第四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1、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与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 2022
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涉及退市情形的相关规定,公
司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等情况,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
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