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2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隋景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表决程序及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本次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张铁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洪海先生为公司财
务总监、迟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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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钟田丽
范立夫
黄 鹏
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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