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04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 新城 公告编号:2023-007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 9:15 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 11 号金鹰大厦 8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景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85,233,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34.5825%。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82,857,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2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376,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88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376,3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2881%。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376,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88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科峰、张奥申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
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新还旧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7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30%;反对
2,3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7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80%;反对
2,3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72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科峰、张奥申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2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关于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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