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新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我们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保持与公司经营
层充分沟通,认真的核查与审议每项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反对、保留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报
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7次,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现场     参加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缺席                      表决情况
                        出席       会议     出席               未出席
  钟田丽        7         0          7        0       0          否           全部同意
  范立夫        7         0          7        0       0          否           全部同意
  黄 鹏         7         0          7        0       0          否           全部同意


     2.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各董
事的专业特长,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1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议各1次,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
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
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
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事前认可及发表独
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15日,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二级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2021 年度非标准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有关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2022年半年度关联
交易、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12月12日,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向铁岭银
行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均及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我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沟通了解公司财务审计情况,同时,利用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时间,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进行调查、监督,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了
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此外,我们也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

                                     2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在重大决策上积
极负责地参与,对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改进经营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方
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2年,我们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
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
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
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2.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重
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贷款担保等重大事项,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
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2022年,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2023 年努力方向
     2023 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
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运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经营,
实现公司又快又好发展。




                                     3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钟田丽


                  范立夫


                  黄   鹏




                                             2023 年 4 月 2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