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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健康: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0-057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的签署概况
   2020 年 11 月 17 日,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展健康”、“公
司”)控股股东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
人北京凯世富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凯世富乐稳健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凯世富乐 9 号”)与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迪
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美林控股及凯世富乐 9 号拟将其分别持
有公司的 9.44%股份和 3.05%股份转让给凯迪投资,同时美林控股拟将其持有公
司的 3.05%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凯迪投资。(具体详见 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
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5)。
    因北京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本次交易进程,各方无法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之前完成必要的内部决策并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截至目前,尚未发生《股份转
让框架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条件无法成就的情形,未发现
影响本次交易顺利进行的实质性障碍,各方拟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拟转让上市公司
股份事宜达成《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共同遵守。
   二、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 1 :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2 :北京凯世富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凯世富乐稳健 9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乙方: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 7.2 条约定的框架协议期限
修改为:
    “7.2 本框架协议期限为:
    “7.2.1 自生效至各方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之日终止;
    “7.2.2 自生效至本框架协议第三条约定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条件无法
成就时终止。
    “7.2.3 本框架协议依约或法定解除终止。
    “7.2.4 本框架协议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终止,除非各方就是否同意延期
达成一致。”
    (二)各方一致同意,于本次交易中,停止推进甲方 1 表决权委托给乙方的
相关交易安排,即甲方 1 不再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68,405,836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3.05%)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乙方。
    (三)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继续按照
《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