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城:破产重整提示性公告2012-05-14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金城 编号:2012-030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6月22日,锦州永利投资有限公司曾向辽宁省锦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锦州中院”)提出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详
见2011年6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但公司
一直未收到锦州中院的受理通知。2012年5月14日,公司收到锦州中
院送达的《通知书》,其内容为:“2012年3月26日,锦州永利投资有
限公司以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
由向本院申请你公司破产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之规定,你公司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
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一、申请人锦州永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债权人,其向公司提供
借款人民5000万元,公司至今未偿还上述借款本息。
二、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锦州中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即使法院受理本案,公司如果重整不成功将直接面临破产清
算,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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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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