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40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锦州中院”)于2012年5月22日裁 定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截止2012年6月18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116家,申报债权金额共计 人民币794,216,308.18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资产评估等工作也在进行中。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 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