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金城:关于公司与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继续进行带料加工合作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2-06-27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金城           编号:2012-043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
             继续进行带料加工合作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2 年 5 月至重整结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为锦州宝地纸业
有限公司。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陆剑
斌、黄晓誉、葛锦辉回避表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第二十六及
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决定此项交易,且已经取得锦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2 年 5 月至重整结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易类别                                                      占同类业务
                                             发生金额
                                                                 比例(%)
  为关联人     锦州宝地纸业    以实际发生
                                                   0                  0
  带料加工       有限公司          为准
    (三)从年初至四月末为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带料加工累计金
额 71,416,839.22 万元,
    (四)由于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从 2012 年 4 月 24 日起视同为
公司关联人,因此从 5 月份开始与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的带料


                                    1
加工合作事项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介绍

    名称: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

    住所:凌海市金城街道办事处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恩明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78158415747

    主营业务:机制纸浆、机制纸及纸板、粘合剂生产、销售;造纸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销售;造纸技术咨询服务及相关进出
口业务。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17 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2 年 4 月 24 日,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盘锦鑫泰苇业
有限公司和欧阳步慈、香港华明国际实业公司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宝地建设受让鑫泰苇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33%的股权,受让欧阳步慈、华明国际实业公司持有的柏生有限公司
85%、10%的股权。柏生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
公司 30%的股权。转让完成后,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间接控
制本公司股份 43,290,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4%。徐国瑞先生
持有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9.11%的股权。因此徐国瑞先生将
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为锦州宝地集团锦州宝
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关联方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
带料加工合作,经对其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具有履约能力。


                               2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协议期限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至重整结束,交易总量以实际发生
额为准,交易价格仍为机制纸 2350~2450 元/吨,副产品粘合剂 300~
400 元/吨。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采用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价
格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此事项已经管理人及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将由管理人与锦
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签署带料加工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带料加工合作是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带料加工的定
价合理。通过带料加工的生产方式缓解了公司资金紧张的现状,在重
整期间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得以持续。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认
该带料加工合作是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带料加工的定价合
理。通过带料加工的生产方式缓解了公司资金紧张的现状,在重整期
间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得以持续。
    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与锦州宝地
纸业带料加工合作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不适用)
    六、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6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