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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6-27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金城      编号:2012-042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和方式:2012 年 6 月 18 日以传真及送达方式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2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召开
    3、应出席人数、实际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委托表决人数
    应出席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6 名,董事陆剑斌、黄晓誉、吕立、
余保安、葛锦辉、王宝山出席了会议,董事李耀、张福贵因公出差未
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王宝山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主持人:董事长陆剑斌
    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锦
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继续进行带料加工合作的议案》。此事项为关联
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陆剑斌、黄晓誉、葛锦辉回避表决。
    201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
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带料加工合作事项,合作期限为6个月,
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2012年5月22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本公司重整,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2012年5月29日,公司管理
人收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关于同意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营业的答复》,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继续营业,并由管
理人委托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继续负责营业事务。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公司拟与宝地
纸业有限公司继续进行带料加工合作,重新签署带料加工协议,协议
期限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至重整结束,交易总量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交易价格仍为机制纸 2350~2450 元/吨,副产品粘合剂 300~400 元
/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与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
司继续进行带料加工合作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此事项为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
五、第二十六及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决定此项交易,
且已经取得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公司与锦州宝
地纸业有限公司继续进行带料加工合作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同意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实施带料加工合作的答复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