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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城: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2012-10-15  

						股票简称:*ST 金城                     股票代码:000820                       公告编号:2012-085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012 年 4 月 24 日,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地建设)受让
盘锦鑫泰苇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天纸业)33%
的股权,受让欧阳步慈、华明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栢生有限公司 85%、10%股权。
交易完成后,宝地建设将间接控制本公司 43,290,854 股,占总股本的 15.04%,
取得本公司的控制权。徐国瑞先生持有宝地建设 99.11%的股权,因此徐国瑞先
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 2012 年 4 月 28 日巨潮网 2012-023 号《金
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201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收到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核准变更登
记通知书》(辽锦:工商核变通外字[2012]第 1200197810 号)和栢生有限公司
股权变更文件。
    1、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内容
    名称: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210700400008468
    以上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经我局核准变更登记,经核准的变更登记事项
如下:
登记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法宝代表人                          陆剑斌                                 李恩明

      变更前股东: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盘锦鹤海苇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9.77 万美元   货币出资   37%        229.77 万美元来   货币出资   2006-04-26


盘锦鑫泰苇业有限公司           204.93 万美元   货币出资   33%        204.93 万美元     货币出资   2006-04-26


香港栢生有限公司               186.3 万美元    货币出资   30%        186.3 万美元      货币出资   2006-04-26


      变更后股东:


                                                     1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盘锦鹤海苇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9.77 万美元   货币出资   37%        229.77 万美元来   货币出资   2006-04-26


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4.93 万美元   货币出资   33%        204.93 万美元     货币出资   2006-04-26


香港栢生有限公司               186.3 万美元    货币出资   30%        186.3 万美元      货币出资   2006-04-26


      经核准的备案事项如下:


备案事项                            备案前内容                             备案后内容

董事会成员                          姜秋雷,董事;李恩明,董事;陆         姜秋雷,董事;李恩明,董事长;

                                    剑斌,董事,董事长;徐长剑,董         徐长剑,董事;徐雅楠,董事;张

                                    事;徐雅楠,董事;张丙坤,董事。 丙坤,董事。

    2、栢生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文件
    2012 年 7 月 6 日,宝地建设受让欧阳步慈、华明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栢生
有限公司 85%、10%股权。
    变更后宝地建设持有栢生有限公司 95%的股权。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上述变更完成后,鑫天纸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43,290,854 股,
占总股本的 15.04%,宝地建设直接持有鑫天纸业 33%的股权,通过栢生有限公司
持有鑫天纸业 28.5%的股权,合计持有鑫天纸业 61.5%的股权,取得本公司的控
制权,即控制本公司 43,290,854 股,占总股本的 15.04%。徐国瑞先生持有宝地
建设 99.11%的股权,因此徐国瑞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宝地建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 C 区 1 号
    法定代表人:徐国瑞
    注册资本:2.918 亿元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二级)与销售
    经营期限:1999 年 5 月 20 日至 2049 年 5 月 19 日
    宝地建设的股东为徐国瑞先生、徐长剑先生,其中徐国瑞先生持股 99.11%,
徐长剑先生持股 0.89%。徐国瑞先生、徐长剑先生之间系叔侄关系。
    宝地建设的实际控制人为徐国瑞先生。
    徐国瑞先生,中国国籍, 1956 年 2 月出生,阜新财政学校毕业,现任辽宁
省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锦州市房地产协会会长,锦州市工商联常委,辽宁省第十
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徐国瑞先生现任宝地建设董事长。
    三、股权转让前后公司股权控制情况
    1、股权转让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股权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丙坤先生,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

                                                     2
及控制关系如下:

欧阳步慈   黄晓誉                王复强     胡庆         张丙坤     姜秋雷        刘增军         唐绪东       吴长城
                     90% 10%
                                          2.2%        51.1%       45.2%       1.6%                   90%    10%
                    华明国际实
                    业有限公司
    90%             10%                          盘锦鹤海苇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盘锦鑫泰苇业有限公司


           柏生有限公司                                           37%                      33%
                                      30%

                                                    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15.0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股权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国瑞先生,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
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徐国瑞                           徐长剑

                                                     99.11%               0.89%

                          欧阳步慈               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95%

                                                                             盘锦鹤海苇纸开发有限
                                 柏生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30%            33%          37%

                                                   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15.0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0 月 1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