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城:关于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2-11-21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10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2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12年11月15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2012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二大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持股
30,303,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3%)《关于增加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锦州鑫天纸业有
限公司临时提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具体明确,
属于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现将公司2012年股东大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提案为《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关于提
请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或聘请公司股票恢复上
市保荐人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考虑到公司恢复上市工作的时间急迫性,为保证恢复上市工作能够按期顺利
推进,公司第二大股东锦州鑫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如聘请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恢复上市的保荐人的议案未能获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则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或聘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的保荐人及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恢复上市保荐协议和委托代办股份转让
协议等),并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
关协议的签署及办理工作,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行代办股份
转让系统的相关事宜。
除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增加
临时提案后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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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股东大会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辽宁省凌海市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改聘恢复上市保荐人以及股份托管、转让有关事宜的议案》
2、审议《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关于提请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或聘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保荐人的议案》
由于上述两项议案涉及相同事项,因此参加会议的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议
案进行表决。
上述事项详见2012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上披露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时间:2012年11月2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登记地点:辽宁省凌海市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
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不适用)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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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6—8350777 8350566
传 真:0416—8350004
邮政编码:121203
联 系 人:刘平、高丽君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改聘恢复上市保荐人以及股份托管、转让
有关事宜的议案
《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关于提请金城造纸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或聘
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保荐人的议案》
填写说明:
由于上述两项议案涉及相同事项,因此
1、上述议案参加会议的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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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2、表决内容只能用打“√”方式填写,填写其他符号均为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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