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的独立意见 1、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我们认 为,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恩明、包玉梅、吴 艳华、朱祖国、马孟林、施献东、关华、张福贵、王宝山、陈亮、程春梅的任职 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并经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提名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事项,我们认 为,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提名的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夏俊清、 杨永辉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提名,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 张福贵、王宝山、袁青鹏 2013 年 12 月 20 日